河南省是我国农业大省,也是粮食生产大省、畜牧养殖大省和食品工业大省,在农业发展方面具有明显的区位、资源、劳动力和市场优势。中国农业科学院是我国农业科研的国家队,具有强大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杰出的人才队伍,在解决我国农业科研的基础性、方向性、关键性重大科技问题以及引领我国农业科学技术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共同推进双方在农业科技领域的全面合作,促进河南省农业科研、现代农业和相关产业发展,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开展科技决策和咨询活动。共同组织专家,围绕河南省农业区域发展战略、资源开发利用等相关重大科技问题,开展战略研究和咨询活动;参与河南省农业发展规划、农业科技发展规划的研究;对农业重大工程、重大专项、农业产业化等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提供咨询建议。
二、开展农业科技协作攻关研究。针对河南省在粮食核心区建设、农业产业化、农民增收、农村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重大技术难题,双方组织有关专家共同研究,开展协作攻关。重点在分子育种技术、特优种质资源创新、新品种选育、节本省工技术、农业无公害生产技术、标准化生产技术、规模化生产技术、农业减灾技术等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的技术上合作攻关。
三、加强农业科技产业对接。中国农业科学院在河南省建立成果转化基地,将其研制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优先在河南省示范、推广应用。河南省提供优惠政策,鼓励中国农业科学院携带技术成果到河南省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或进行合作开发。共同推动河南现代农业研究开发基地建设,力争使之成为省院合作研究的平台和成果转化中试基地。
四、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训合作。中国农业科学院通过开放科研平台、学术交流、客座研究和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形式,为河南省培养各类高级研究人才。
五、加强农业科技信息交流与服务。中国农业科学院应充分发挥其农业科技国际交流和合作优势,为河南省开展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提供信息服务。积极推动双方开展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六、加强双方科研单位业务对接。双方积极推动所属科研单位进行业务对接,在动植物育种、植物保护、重大疫病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研究。
七、双方共同成立农业科技合作协调领导小组,河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农业科学院有关领导为组长,中国农业科学院和河南省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落实合作事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具体合作项目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河南省人民政府
中国农业科学院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