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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政府支农投资指南
【字体: 】   发布时间:200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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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3

第一部分 2007年中央政府支农投资综述.. 4

第二部分 重点项目介绍.. 11

一、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类... 11

1、大型商品粮基地... 11

2、优质粮食产业工程... 12

3、长江流域优质油菜带建设... 14

4、糖料生产基地建设... 14

5、种子工程... 15

6、畜禽水产良种工程... 16

7、植保工程... 16

8、渔政渔港... 17

9、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17

10、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18

11、中部四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建设... 20

1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3

13、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27

14、生物育种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28

15、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30

二、农村生活基础设施类... 33

1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33

17、农村沼气... 35

18、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36

19、中西部农网完善工程... 38

20、无电地区电力建设... 40

21、全国血吸虫病综合治理... 41

22、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 46

23、以工代赈... 47

24、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试点工程... 49

三、生态保护和建设类... 54

25、退耕还林工程... 54

26、退牧还草工程... 55

27、防护林体系建设... 56

28、种苗基地建设... 57

29、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58

30湿地保护和建设工程... 59

31、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 59

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 62

32、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62

33、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63

34、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 65

35、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66

36、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67

37、乡镇文化站建设... 69

38、广播电视村村通... 70

39、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71

40、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 73

41、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74

第三部分 其他.. 76


 

前 言

 

为了更好地指导地方发展改革委和有关方面做好政府支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支农投资的导向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重点建设领域,增强支农投资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社会对政府支农投资的监督,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试编了年度政府支农投资指南,重点介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安排的中央预算内和国债投资农林水利主要项目,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向前推进,提高政府支农投资使用效率,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特编制2007年政府支农投资指南。本指南所涉及范围扩大为: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债资金中用于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生态建设等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包括:项目类别、基本情况、年度投资重点、建设内容、申报程序和要求、项目后期管理等。

本指南可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www.ndrc.gov.cn)查询。


第一部分 2007年中央政府支农投资综述

2006年是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确保全年财政用于三农的总支出超过上年,确保全年用于农村建设的投资比重高于上年,确保全年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资额高于上年。据统计,全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3397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用于农村建设的中央投资超过600亿元,所占比重较上年继续提高,其中用于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资360多亿元,比上年增加约50亿元。中央政府投资重点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着力解决农民最急需的生活设施。突出抓好水、路、气、电四件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投资60亿元,比上年增加40亿元,带动地方政府投入69亿元,使2897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直接受益;安排农村沼气工程中央投资25亿元,带动地方政府投入15.6亿元,全年新增农村户用沼气450万户;安排中央安排投资190亿元,地方投入240亿元,共改扩建通乡通村沥青(水泥)路12万公里;无电地区电力和中西部地区农村电网建设得到加强。二是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重点加快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实施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启动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对中部的湖北、湖南、江西、安徽4省大型排涝泵站进行更新改造,继续实施种养业良种工程和植保工程,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全年粮食再获丰收,总产量达到49746万吨,比上年增加1344万吨;农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农产品优质率、生产集中度和产区加工度进一步提高,优质小麦和优质水稻比重分别达到55%69%,比上年各提高6个和4个百分点。三是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全年安排中央预算内和国债投资60亿元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西部两基攻坚农村寄宿制学校、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农村基础教育建设,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农村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2007年,要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巩固、完善、加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支农投入,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中发[20071号文件明确要求,2007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中央的要求,积极调整投资结构,加快建立支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一是确保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继续高于上年。初步安排,全年用于农林水利气象和扶贫,农村公路改造、农村电力设施建设、农产品市场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等全口径的中央投资约620亿元。二是确保用于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高于上年,重点支持粮食生产、水气路电、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农村扶贫等方面。三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确保用于西部大开发的投入高于上年。同时,继续深化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开辟新的农业投入渠道,逐步形成农民积极筹资投劳、政府持续加大投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二、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基本途径。2007年,初步安排中央投资100多亿元,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一是促进粮食稳定发展。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推进耕地质量建设,支持西部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二是大力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加强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强中部4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入力度。三是努力提高农产品品质和质量。继续抓好种子工程、植保工程。转变畜牧业增长方式,继续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快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高重大疫病防治水平。积极发展水产养殖业,继续实施水产良种工程,扶持远洋渔业发展。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四是继续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类指导,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区域化、优质化、产业化进程。加强以新疆为重点的优质棉花基地和长江流域双低油菜带建设,继续抓好糖料基地建设,继续实施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建设。

三、继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广大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设施,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期间解决1.6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2007年拟安排中央投资64亿元,规划解决32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二是农村公路。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安排中央投资1000亿元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改造乡村道路81万公里,2007年拟从新增国债投资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专项资金以及车购税资金195亿元。同时,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三是农村清洁能源。2007年拟安排中央投资25亿元,支持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四是农村通电工程。初步安排中央投资16亿元,着力解决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和农村电网改造问题,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同时,安排国债投资17亿元,继续搞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帮助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推动全国减贫进程;安排国债投资3亿元,实施全国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工程,遏制血吸虫病疫情发展趋势,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继续实施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发展小城镇和县域经济,充分发挥辐射周边农村的功能,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四、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十一五时期,要全面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形成较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的农村文化发展新格局。2007年,要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卫生、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一是努力改善农村教育条件。安排投资10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各5亿元),继续实施两基攻坚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完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西部两基攻坚任务。安排资金10亿元,启动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是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配合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安排27亿元国债投资,继续实施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快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四是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安排2亿元国债投资,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建设,逐步形成以县级服务站为龙头、中心乡镇服务站为骨干、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五、努力提高支农投资使用效率。近年来,国家对三农的投入逐年增加,但农业和农村建设投资需求与供给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除总量矛盾外,支农投资还存在使用分散、衔接不够、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的具体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政府支农投资整合工作。2006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推进县级支农投资整合的指导性意见,明确了县级投资整合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及有关要求,并在全国确定了50个整合支农投资试点县(市)。中发[20071号文件进一步提出要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总结投资整合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会同有关部门着手研究部门间投资规划计划衔接和部门信息沟通工作机制,建立部门间规划会签制度及年度计划相互抄报制度,适时研究建立涉农投资网上信息交流制度;二是切实加强对整合支农投资试点县(市)的工作指导和支持力度,鼓励试点县(市)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三是进一步完善涉农投资管理办法,规范管理程序,改进支持方式。

六、加强政府支农投资项目管理。新农村建设点多面广,各地情况不一,政府支农投资既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又要加强管理,集中用于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一是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亿万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广泛听取民意,围绕农民需求进行谋划,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确定政府支农投资建设重点和优先序,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二是要搞好规划。基层政府特别是县一级政府应编制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综合性规划,整合县域内各种资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把规划作为政府安排新农村建设投资的重要依据;三是要把国家支持与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有机结合起来。要针对东、中、西部不同情况,合理确定国家补助标准,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有效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四是要强化管理。依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政府支农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政府支农投资合理使用。

七、加快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力度,明晰产权,明确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投资建设和管好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农户自建或自用为主的小微型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产权证。对受益户较多的工程,可组建合作管理组织,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归合作组织所有。对经营性的工程,可组建法人实体,实行企业化运作,也可拍卖给个人经营。对业主开发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地方人民政府要给予扶持,并规范其收费标准和服务行为。推进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工程原受益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完善农村公路筹资建设和养护机制,加快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步伐。

 


 

第二部分 重点项目介绍

本部分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安排的中央预算内和国债投资的涉农投资主要项目。依不同的投资方向,分为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类、农村生活基础设施类、改善农村生态保护和环境类、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四大类,共涉及41个项目

一、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类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2007年主要安排以下项目:大型粮棉油糖等生产基地、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种养业良种工程、植保工程、渔政渔港、远洋渔业、动植物防疫体系、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中部4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生物育种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现代农业示范项目等15项,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粮食稳定生产、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1、大型商品粮基地

1.1项目基本情况

为改善粮食供求状况,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99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国家要有重点地选择若干片增产潜力大的地区,集中投入,建成稳定的商品粮生产基地1996年初,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又对这项工作提出了要求,随即国务院进行了部署,明确由原国家计委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同年,原国家计委向国务院上报了大型基地建设规划方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建设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的通知》。大型商品粮基地项目以地市为单位,通过国家专项投资,在粮食主产区集中连片建设高产稳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内容是小型农田水利、良种繁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项目区粮食生产条件,并适当完善病虫害防治等农技服务设施。

1.2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7年,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亿元用于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投资重点是小型农田水利、良种繁育等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

1.3申报要求和程序

1)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和程序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31号令和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申报大型商品粮基地项目的必须在13个粮食主产省范围内,项目地市原则上应有3个以上(含3个)列入《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的县(市)。

3)续建完善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一期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4)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重应在80%以上。

2、优质粮食产业工程

2.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同意的《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20042007年,在13个粮食主产省的484个粮食主产县(农场),建设万亩连片标准粮田5000万亩,新增120亿公斤优质粮食的生产能力。建设内容包括:建设5000万亩标准粮田,398个优质专用良种育繁项目,321个病虫害防控项目,配置8万台套现代农机动力机械等。项目具体情况参见《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

2.2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7年,国家继续安排国债资金12亿元用于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投资重点是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兼顾标准粮田、粮食优质专用良种繁育基地、区域技术创新中心、有害生物天敌昆虫繁育基地等项目。

2.3申报要求和程序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参见《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07]12号)。

项目申报程序为: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程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织编制工作,经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同意并会签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和审批。

2)项目投资计划的申报程序。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农业部门向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上报年度投资计划申请;根据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地方年度投资计划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部将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各省发展改革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3、长江流域优质油菜带建设

3.1项目基本情况

长江流域是我国油菜优势产区,也是世界最大的油菜集中产区。发挥长江流域油菜生产优势,建设优质油菜带是“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工程,对于增加食用植物油供给,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具有重要作用。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在长江流域油菜主产区,以地市为单位,建设良种繁育和统一供种体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并完善相应的病虫害防治和土肥监测等设施,逐步实现“双低”油菜籽规模化、标准化、优质化生产,提高“双低”油菜生产水平。

3.2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7年,国家将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长江流域优质油菜带基地建设,投资重点是良种繁育和统一供种体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病虫害防治和土肥监测等设施建设。

3.3申报要求和程序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和程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31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4、糖料生产基地建设

4.1项目基本情况

糖料是我国重要的大宗农产品之一,也是广西、云南等省区的特色经济作物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加快主产区糖料生产基地建设,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在广西、云南、新疆等糖料主产区,集中连片建设糖料生产基地,完善良种繁育、小型农田水利、病虫害防治等基础设施。

4.2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7年,国家将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糖料基地建设,投资重点是良种繁育、小型农田水利、病虫害防治等设施建设。

4.3申报要求和程序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和程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31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5、种子工程

5.1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农业部组织编制的《全国种子工程二期建设规划》,在九五十五期间建设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继续支持建设种子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库、资源圃与野生物种原生境保护区等,续建完善国家农作物改良中心和分中心,建设完善国家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种子质量检测分中心,新建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等。

5.2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7年,国家安排国债资金2亿元用于种子工程建设,投资重点是列入《种子工程二期建设规划》的有关项目

5.3申报要求和程序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参见有关规定。

6、畜禽水产良种工程

6.1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农业部组织编制的《全国畜禽良种工程二期建设规划(2004-010年)》、《全国水产良种工程二期建设规划(2004-010年)》,2004-2010年,规划建设畜禽良种繁育场1032个,畜禽品种资源场243个,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站)50个,水产原种场50个,水产良种场150个,水产苗种繁育场100个。

6.2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7年,国家安排国债资金2亿元用于畜禽水产工程建设,投资重点是列入《全国畜禽良种工程二期建设规划》、《全国水产良种工程二期建设规划》的有关项目。

6.3申报要求和程序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参见有关规定。

 

7、植保工程

7.1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农业部组织编制的《植物保护工程建设规划(2006—2010年)》,到2010年,主要续建全国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中心1个、改扩建省级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分中心15个、建设县级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694个,建设生态与生物治蝗示范基地、有害生物治理综合示范基地、优势农产品有害生物非疫区、农业安全评价和检验检测中心、分中心和技术支撑项目等。

7.2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7年,国家安排国债资金2亿元用于植保工程建设,投资重点是列入《植物保护工程建设规划》的有关项目。

7.3申报要求和程序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参见有关规定。

 

8、渔政渔港

8.1项目基本情况

农业部组织编制的《农业执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和《全国渔港建设规划》,从20042010年,规划建设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内陆重点渔港及购置渔政执法车等。

8.2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7年,国家安排国债资金2亿元用于渔政渔港建设,投资重点是列入《农业执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和《全国渔港建设规划》的有关项目。

8.3申报要求和程序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参见有关规定。

 

9、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9.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042008年,通过中央、省、县、乡四级防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立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防疫检疫监督、兽药质量监察与残留监控,以及防疫技术支撑和物资保障等系统,健全与国际接轨的出入境动物检疫体制,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工作,基本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调、有效运转、保障有力的动物防疫体系,明显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能力,对兽药质量监察和兽药残留的监控能力,对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的跟踪追溯能力。

9.2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7年,国家安排国债资金10亿元用于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投资重点是列入《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的有关项目。

9.3申报要求和程序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参见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有关通知。

项目申报程序为: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程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织编制工作,经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同意并会签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和审批。

2)项目投资计划的申报程序。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农业部门向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上报年度投资计划申请;根据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地方年度投资计划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部将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各省发展改革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10、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10.1项目基本情况

大型灌区是指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的灌区,是我国农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为合理利用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促进灌区良性循环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灾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自1996年起,国家组织实施了以节水为中心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建设。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渠首工程、干支渠(流量在1立方米每秒以上)及其建筑物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支渠以下渠道及建筑物由地方安排投资建设。十五期间,国家共对306个大型灌区进行了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灌区水源和干支渠工程状况有了明显改观,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5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开展这项工作,对灌区渠首、干支渠及其建筑物等骨干工程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解决部分灌区的卡脖子和病险问题,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灌区生产能力。同时,因地制宜地进行灌区管理制度改革,扩大用水户参与,积极引导农民开展田间节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护,加强灌区用水计量,提高灌区整体效益。规划全国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1.5亿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

10.2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7年,国家初步安排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6亿元,重点支持前期工作充分、项目管理规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的项目,并适当向中西部粮食主产区倾斜。

10.3申报要求和程序

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属基本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的《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灌区管理单位应在批准的总体规划基础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年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级发展改革委商水利厅(局)审批,并列入本省基本建设计划。在项目年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包括改革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加快水价改革等促使灌区良性运行的内容。

在项目申报和审批上,由灌区管理单位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申报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局)审查后,于当年3月份前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根据各省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和资金可能,经综合平衡后下达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项目应提交经审批的以下文件和材料: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和改革进展情况调查表;项目年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省级审查意见(含省级项目主管责任人);省级有关部门对承担配套资金的承诺文件。

该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地方和灌区多渠道筹集,其中中央与地方配套比例为:东部地区1:2,中部地区1:1,西部地区2:1。年度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确定责任人,由项目责任主体单位根据经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做好项目验收和建后管护等工作。

 

11、中部四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建设

11.1项目基本情况

中部地区的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省是我国重要的粮食(水稻)主产省,大型排涝泵站(总装机功率达1万千瓦及以上或总装机流量达到50立方米每秒及以上的单座泵站;或属同一管理单位管理,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总装机功率达到1万千瓦及以上或总装机流量达到50立方米每秒及以上的泵站系统,经批准可视作大型排涝泵站)是四省重要的水利基础设施。这些泵站大多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老化失修严重,设备普遍超期服役,加之水文、地理条件发生变化和围垦湖泊造成有效调蓄容积减少等原因,造成目前排涝能力下降,效益衰减。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地方有关资金配合使用,用于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等四个粮食主产省的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机电设备更新改造和泵站主体建筑物加固改造,并拟用三年时间完成四省近140座、装机容量约110万千瓦的大型排涝泵站改造建设。

11.2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7年,国家初步安排该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5亿元,重点支持四省前期工作完善、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投资效果好、管理和改革措施到位的项目。其中,单座泵站装机功率或装机流量达到大型泵站标准的项目优先安排。

11.3申报要求和程序

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建设程序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的《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泵站管理单位应在批准的总体规划和做好安全鉴定工作的基础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等内容),报省发展改革委和水利厅。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发展改革委商水利厅审批,对涉及提高泵站装机规模和防洪排涝标准的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报经流域机构就上述两项内容提出意见后进行批复;初步设计报告在省发展改革委和水利厅联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概算后,由省发展改革委商水利厅批复。

在项目申报和审批上,项目年度计划要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申报。省发展改革委和水利厅在申报计划时应提交下述材料:安全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应的批复文件;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地方配套资金承诺文件;地方政府批复的泵站水管体制改革方案,管理运行和维修养护经费来源承诺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根据各省上报的申报文件和资金可能,经综合平衡后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该项目建设投资由中央和地方按11的比例共同承担,地方投资中省级投资应不低于30%,中央投资主要用于机电设备的购置和安装。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并按规定做好项目验收和建后管护等工作。


 

1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2.1项目基本情况

全国病险水库达3万余座,水库的拦蓄、调配能力受到削弱,对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城镇、交通干线和工矿区等设施构成威胁,水库效益严重衰减,进而制约了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保障作用的发挥。为此,国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为继续推进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审核水利部编制的《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二期工程规划报告》(以下简称《二期工程规划》),确定中央补助的重点病险水库共2112座,估算总投资36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90亿元。截至2006年底,已安排《二期工程规划》项目投资计划93亿元(其中中央水利建设投资46亿元),安排了519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建设。

12.2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7年,初步安排中央投资32亿元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亿元,国债投资24亿元。中央投资用于列入《二期工程规划》内且前期工作完善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投资与地方配套投资比例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为121121

12.3申报程序和要求

申请中央投资补助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需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5]806号)及随文下发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进行项目及投资建议计划申报等工作。

(一)前期工作。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管理。

    1)安全鉴定:在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中,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根据《大坝安全评价导则》对水库进行安全评价。按照水利部颁布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安全鉴定。

2)安全鉴定核查:中央补助投资的病险水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将安全鉴定成果报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及相应的核查承担单位,由核查承担单位核查后提出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经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确认后印送地方。

3)项目审批:病险水库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鉴定,并在履行建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