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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固始县化解乡村债务的主要做法和建议
【字体: 】   发布时间:2008-02-26       
 
 

党中央、国务院已明确提出:化解乡村债务是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村级组织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的最终落脚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乡村两级已形成的高额债务,犹如一个巨大的毒瘤,如不尽快消化,必将阻碍农村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影响党的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危害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化解旧债,防范新债,势在必行。据2005年调查,我县乡村两级债务共计57851.4万元,其中,乡级政府举债2143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6627万元;非金融机构150万元;上级财政借款4963万元;个人借款1763万元;企事业单位借款1086万元;应付未付款6850万元。举债原因为:基层政权建设2002万元;普九建设4097万元;日常管理支出1480万元;兴办乡镇企业投资5039万元;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6829万元;乡镇级为企事业担保贷款9485万元;其他1992万元。村级债务36412.4万元,资产负债率79.66%,其中:基层营业所贷款为4229.63万元;信用社贷款7956.09万元;单位借款3091.43万元;民间借贷8426.14万元;其他应付款13475.07万元。举债原因为:经营性负债8986万元;完成上级达标任务形成的负债11088万元;支付管理费用形成的负债5550万元;完成乡镇政府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而形成的负债5452万元。根据当前我县乡村两级债务形成的原因、现状和实际情况,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从根本上解决我县乡村债务问题,我县正在探索从旧债和新债两个角度来寻找化解债务途径,近两年主要以防范新债为主。

一、清偿债务的主要做法

1、认真清理核实,分类化解债务。从总体上讲,农村财务管理是比较混乱的,为此我县对已有的债务进行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分别寻找化解债务的办法。首先对非常债务根据实际进行剥离。对村直接借贷形成的历史债务,凡不是为农民办事的,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债务人,不将债务转嫁给村集体;对确属用于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借贷手续齐备、使用开支合理的,可用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按规定清收的村提留尾欠数逐步偿还;对村办企业所形成的债务,实行村企分开,由企业承担,企业破产、倒闭的,债权债务按《企业法》、《破产法》等规定处理。其次,对不正常的高息按国家规定的同期利率重新计算债务利息,由此可甩掉部分不合理的农村债务。再次,对少数干部贪占挪用提留款的,正逐步实行坚决追回,情节严重的准备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2、加大清收力度,偿还部分债务。对于农村债权的清收工作,区别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首先针对不同的债权类型分别征收。对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尾欠,20052006年不再清收;对村提留乡统筹尾欠,根据数额大小和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制定分年度计划,逐步进行清收。其次,对农户欠款,要合理分类,区别对待。对有偿还能力的农户,将通过各种办法,多途径地宣传说服教育,促其主动偿还;对极少数的“钉子户”可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清收;对确因生活贫困当年无法偿还的,与农户协商制订还款计划,分期偿还。

3、出卖闲置资产,减轻债务负担。对乡镇、村组的集体企业,进行公开拍卖变现,一方面规范政府行为,另一方面所得收入用于偿还旧债;对集体的机动耕地、荒地、荒山、荒湖、荒坡也采取拍卖经营权的形式,这样既使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又可将所获收入偿还债务。

二、清理和和防范债务的建议

1、规范基层政府行为。目前还没有对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进行法律规范,谁也不能明确地界定乡镇政府应做什么、不应做什么。然而,严峻的现状又迫切要求对乡镇政府的事权予以理顺。对基层政府的行为应按照公共财政的观点,把基层政府的职能界定在行使国家政权及管理公共事务的范围以内。兴办任何企业,不应有政府行为,政府只能是从政策上扶持、从环境上创造、从工作上协调;同时进行集镇建设和其他公益事业要量体裁衣,不能只求政绩,只讲形象,而应更多考虑自身的承受能力。另外,要规范基层政府行为,上级政府及部门也尽量减少因“达标升级”、“资金配套”等要求迫使基层政府直接参与经济活动。

2、精兵简政,缩减支出。改革现有的人事用人制度,实行机构设置、用人制度与财力配套相结合,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精减机构,缩减人员开支。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一是对行政事业单位严格定员定编,实行支出基数包干管理。二是配合国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依法有序流动人才,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提高人员的工作效率。三是对村级实行“并”、“兼”,即小村并成大村、小组并成大组,实行村干部一兼多职,从而扩大村级规模,减少村级干部,减少村级支出。四是对性质相同的部门实行合并,减少人员开支。五是改革现行的教育体制,合理规划和调整教育布局,适当集中办学,推行教师竞争择优上岗,精减教师队伍,以较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办学质量。进行基层机构改革时应因地制宜制定方案,落到实处,切不能搞形式、走过场,“换汤不换药”。

3、强化乡村财务监督机制。尽管为了加强乡村财务管理,乡村财务都实行了“县管乡用”和“乡管村用”的管理制度,但可以说大多数都流于形式。所以加强管理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制度,是杜绝乡村经费支出膨胀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对于乡村财务管理实行“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只是一种过渡时期的办法,要真正管理好乡村财务,更重要的是要逐步建立健全乡村财务管理体制,同时加强审计监督,严格控制管理性支出。另外,提高乡村干部的财务管理水平、强化其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也是必不可少的。强化主职干部离任审计,防止任前政绩变成离任后的债务包袱,产生新增债务。

4、发展农村经济,增加集体收入。发展农村经济不但是解决农村债务问题的治本之策,而且也是保证农村税费改革成败的关键之所在。因此我县乡村应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增加集体收入,增强农民负担承受能力。一方面,可选择合适的项目,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另一方面,应积极鼓励农户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村级可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和招商引资等形式获得收入,增强集体经济实力。有了较强的经济实力,不但可用于清偿旧债,更重要的是可降低农村财务风险,避免没有经济承受能力的大额度债务再度发生。

5、建议国家加大对乡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解决现有乡村干部工资、特困户救助的基础上,确保乡村基本公共品的需求。县、乡、村对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都要确保专款专用,堵塞中间截留环节。国家继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减少地方配套比例,确保农民直接受益的同时,不新增负担。

6、从经济学意义上讲,化解债务的最好办法就是使债务流动起来。政府有未来的收入,债权人需要现在的还款。能否考虑先由中央政府“借”钱给地方政府去还钱。地方政府解决了债务问题才有能力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等到未来收入增加后,再予以偿还中央政府。

 

                                                   固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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