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九月八日 豫卫规财〔2006〕96号
新乡、焦作、信阳市卫生局,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为了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规范医院诊疗行为,确保医疗质量,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厅《关于按病种定价工作的通知》(豫卫发[2006]3号)的要求,决定成立“河南省按病种付费技术指导组(以下简称技术指导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技术指导组由省级医疗机构和相关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共同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对全省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按病种付费政策、措施的落实;及时向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报告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监督试点医疗机构临床路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适时对临床路径提出修改和调整意见;
(三)定期参加病种管理病历讨论会,对比分析病人入院、治疗和出院情况,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并撰写质量分析评估报告。
(四)对按病种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合并症,并发症等中途退出病种管理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弄虚作假。
(五)对实施按病种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是否应纳入病种管理和治疗效果、医疗技术等医患纠纷进行仲裁。
(六)建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适时监测病种费用等变化情况并对此进行分析;
(七)参与全国、全省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相关培训和有关研究工作。
附件:河南省按病种付费技术指导组专家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