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电子专用设备仪器、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材料产业化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303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新型平板显示器产业化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3038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组织申报2008年国家电子专用设备仪器、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材料、新型平板显示器产业化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专项通知中的要求和支持重点,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具备产业化基础,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
二、请各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有关要求,在严格筛选、把关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在2008年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申报材料包括:
(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
(二)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简介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项目简介、基本情况表、资金申请报告需另附电子文档发至hngkj@126.com。
联系人: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刘洋 0371-69691321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电子专用设备仪器、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材料产业化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3036号)(请登陆www.sdpc.gov.cn)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新型平板显示器产业化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3038号) (请登陆www.sdpc.gov.cn)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