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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规划协调工作,确保规划内容衔接
【字体: 】   发布时间:2008-02-26       
 
 

按照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为加强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及专项规划之间的协调和衔接,省发展改革委今年先后召开了两次规划协调衔接会,就全省“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原城市群总体发展规划纲要》、《郑汴产业带总体规划》、《郑州国际航空枢纽暨港区规划建设纲要》及正在编制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规划中有关土地资源利用、城镇化、生态保护等内容的衔接问题,与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环境保护局等进行了沟通协调,以保证各规划相关内容的一致性。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在全省土地利用规划中需要体现和衔接的内容。到201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指标;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中建设用地指标、耕地保有量、补充耕地量、大城市发展规模(建成区面积);郑开大道沿线地区总体规划范围、发展规模与用地规模;郑州国际航空枢纽暨港区规划范围、空间结构与功能分区、土地利用管制;除中原城市群外其他9市“十一五”土地资源利用规划等。

二是在全省城镇体系建设规划中需要体现和衔接的内容。全省“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十一五”期间城镇体系建设、中原城市群发展和其他区域发展的主要内容;中原城市群总体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中原城市群空间布局、产业带布局、9个城市的功能定位、重大基础设施的统筹建设等;郑开大道沿线地区总体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产业选择等;郑州国际航空枢纽暨港区发展规划的空间结构、基础设施建设等;中原城市群外其他9市“十一五”期间城镇化的主要内容。

三是在全省生态保护规划中需要体现和衔接的内容。全省“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生态保护的重要工程与目标;中原城市群总体发展规划中生态保护的重要工程及主要目标;郑开大道沿线规划建成区内的生态保护目标等主要内容。

省发展改革委还就我省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研究中主体功能区划分的基本思路向相关厅局进行了交流。省发展改革委今后将继续完善规划衔接机制,与相关部门保持畅通的规划衔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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