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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字体: 】   发布时间:2008-02-26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业比重大,农村人口多,“三农”问题更为突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我省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

“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近几年,我省积极贯彻中央精神,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农村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有了显著的改善。但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等因素的存在,农村与城市发展的差距逐步拉大,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仍十分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当前,我省和全国一样,总体上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我们要抓住机遇,加大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为此,《纲要》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从现代农业、农村建设和农村发展等方面扎实稳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繁荣农村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纲要》针对我省农业发展的现状,提出必须着力从以下环节来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一是推进农业结构的调整。继续突出抓好“两个”基地的建设。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要坚持优质化、产业化方向,通过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大型商品粮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集中扶持粮食大县,稳步发展粮食生产,引导推进优势粮食产业带(区)的建设,打造我省粮食生产核心区,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贡献。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突出发展奶业,优化畜禽品种结构,加快优势畜牧养殖带(区)发展,建设一批规范化养殖小区和规模化养殖场,鼓励开发优质牧草和安全饲料,加快畜禽水产原良种场、种质资源场及检验中心的建设,完善省级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新建80个县级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实现重大动物疫病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同时,继续发展棉花、油料、烟叶等大宗经济作物,加快发展精细蔬菜、花卉苗木、茶叶、特色果品、中药材等优质特色农产品,在黄河、淮河及其支流的滩区、沿河地区及黄河故道等地建设原料林基地。大力发展品牌农业、设施农业、订单农业和外向型农业,扩大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健康农产品生产。二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农业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我省发展农产品加工潜力很大,是今后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新亮点,必须围绕优势农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以及农产品的销售、储运、保鲜和农业的观光旅游等,使农民尽量在农业生产链条的扩展中获得更多的收入。重点建设沿京广食品工业产业带,提升粮食和畜禽加工两大优势。要下大力气抓好龙头企业的培育工作,真正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要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三是完善农业服务体系。要加大对农业科技进步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农业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继续实施种养业良种工程,加大新品种选育、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力度。重点推进省农科院现代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基地等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大力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成50个以上功能完善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使农村市场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完善农业信息网,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健全检验检测体系。提高农机具推广应用和服务水平。加大气象设施建设投入,提高气象安全保障和服务能力。

二、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突出解决好农民最急需的饮水、道路等生活基础设施。《纲要》提出,要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9万公里,“十一五”末实现所有行政村和大多数自然村通水泥路(油路),90%以上的县道达到三级及以上公路标准,乡道、村道达到四级及以上公路标准。继续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五年解决900万农村居民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及山区严重缺水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显著提高。建设农村户用沼气以及部分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大中型沼气工程。积极发展太阳能和小水电等清洁能源。完成县城、农村电网改造及后续工程。积极发展农村通信,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通“宽带”。加强村庄规划,改进农村住房设计,推进农村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重点解决村内道路、给排水设施、垃圾处理、人畜混居等突出问题,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

三、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当前,我国城乡之间的差距,最突出的是社会发展的差距;我国农村的落后,最突出的是社会事业的落后;我国农村存在的问题,最突出的是农民“上不起学”、“看不起病”的问题。为此,《纲要》提出,要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确保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2007年起对所有农村学生免收学杂费。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发展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的培训,实行城市教师赴农村学校支教制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的改造,分步改造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加强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实现农村居民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基本实现一村一月放一次电影。在强化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引导农民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力争五年解决400万人口脱贫问题。“十一五”期间通过这些措施,逐步缩小城乡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

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深化改革,破除制约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一系列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坚定不移地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下决心转变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加快事业单位整合,妥善安排分流人员,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农村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不适应经济基础的问题。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农民种粮收益综合补偿机制,积极化解乡村债务。同时,还要继续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粮食流通体制和征地制度等改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任务,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因地制宜,制定科学规划,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农民意愿,防止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着力解决好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新农村建设带给农民实惠、受到农民拥护,扎实稳步地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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