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济发展的持续推动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日益成为现代经济的主导产业。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发展,我省已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各业并举,调控、监管和经营各类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金融规模不断扩大,2005年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0004亿元,居全国第9位,贷款余额达到7435亿元,居全国第8位,存贷款余额均居中西部地区首位。郑州金融营业机构数近1500家,网点星罗棋布,服务设施齐全。2005年存贷款余额分别为3116亿元、2428亿元,均占全省存贷款余额的31%以上。金融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新产品、新工具不断涌现,经营管理模式不断改进,货币市场不断完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不断提高,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逐步增强,同时培养了大批金融管理人才,在全国银行业形成了独特的“郑州现象”。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初具规模,郑州拥有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和规模不断扩大,证券和产权交易市场趋于活跃,显现出较强的融资功能,初步形成了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我省金融业的健康较快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省金融业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金融业开放度不高,地方金融机构薄弱;金融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较低,金融的整体功能不够强;金融业发展的机制不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欠佳,银行的不良资产率偏高;资本市场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直接融资比重低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我省周边的大中城市都在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步伐,力争构筑吸引资金集聚、构筑区域竞争的战略高地,以期赢得经济发展的主动权。这对我省金融业乃至整个经济的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突出表现在:我省贷款增长速度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余额存贷比逐年降低,我省金融业有被边缘化的趋势。金融的边缘化必然导致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外流,最终导致经济的边缘化。
为此,《纲要》提出,要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创新金融服务品种,拓宽金融服务领域,提高金融产业竞争力,增强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这为“十一五”期间我省金融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是加快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步伐。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支持郑州、洛阳、焦作、开封等6家城市商业银行,许昌、漯河等11家城市信用社加快改革和重建步伐,积极创造条件,适时组建具有河南品牌的地方商业银行,发展壮大地方金融业。按照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的要求,健全县域金融体系。
二是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增加上市公司数量,发展一批治理机制健全、带动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上市企业,积聚机构投资者,规范发展资本中介服务机构,形成有利于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机制与环境。积极利用股票市场,大力发展期货市场,加快发展债券市场,继续推进信托业发展,规范发展产权市场,大力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加快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有效满足多种投融资需求、运作规范高效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三是鼓励和支持金融创新。推动金融机构要在保持常规金融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开拓中间业务、表外业务、代客理财等新型业务,积极开发新产品,形成特色化、差别化、多样化服务。加强金融交易制度、组织制度、保障制度创新。加强银、政、企合作,争取总行增加授信额度,继续推行重点建设项目推介活动,不断扩大贷款规模。
四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规划建设郑州金融商务区,构筑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标志性工程,出台郑州金融商务区建设的优惠扶持政策。加强政府引导,改善政府服务,建立促进地方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法规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信用信息平台,优化信用环境。整合分散在各部门和各行业的公共信息资源,建设公开、高效、透明的政府公共信息系统,及时发布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及行业发展信息,以及重点项目审批、建设等信息,为金融机构经营决策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