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先导性战略产业,是全球各国和地区综合实力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在全面提升产业层次、加快经济转型、促进统筹协调发展的新阶段,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兴先导产业,对我省破解经济结构性矛盾,增强核心竞争力,在日益激烈的区域竞争和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走在中部崛起前列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过“十五”的努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已初步形成了加快发展的良好基础。一是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2005年实现增加值860亿元,占全省工业的18.7%。二是优势领域初步形成,超硬材料、彩电玻壳、单晶硅片、锂离子电池产量分别占全国的60%、45%、40%和10%。三是产业要素聚集效应初步显现,郑州、洛阳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聚集高新技术企业数占全省的46.6%,实现增加值已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16.5%。四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加快,全省钢铁连铸比已达到100%,吨铝综合电耗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00千瓦时,新型干法水泥的比重达到43%。五是科技支撑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已有1432家技术研发机构,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博士后工作站86家,突破了重大疾病防治疫苗、高精度铝材等领域一大批产业关键技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还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同全国及先进地区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比如总量小、层次低,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为主的高技术产业规模只有广东的2.8%;产业持续创新能力弱,全社会研发投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5%;人才数量、结构和素质不能支撑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科技人员总量只有山东的53.3%,发明专利也仅为山东的39%;融资渠道单一,资金瓶颈制约突出;缺乏良好的发展氛围等,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为此,《纲要》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我省将优先发展高技术产业,培育新兴先导产业。着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产品研发,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集中目标,重点突破,着力培育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等新兴先导产业,为本世纪第二个十年我省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形成新的支柱产业奠定基础。通过组织实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重大专项工程,重点扶持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巩固电子元器件、新型电源两个优势产业,做强硅半导体材料及太阳能电池、新型显示材料及精深加工、超硬材料及制品三大产业链,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能源、新型功能材料三个高成长性行业,积极培育数字视听、网络及通讯、计算机、软件四类优势产品。重点支持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和国家级信息产业园建设,培育壮大郑州、洛阳、新乡、许昌、安阳、鹤壁六个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逐步形成安阳—许昌沿京广线高新技术产业带。201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
为了实现上述任务和目标,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宏观引导和政策扶持,形成支持加快发展的氛围。综合运用土地、规划、投资等手段,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运用政府采购手段,培育自主品牌;推动百户重点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优选一批高成长性中小企业,采取动态管理机制进行重点引导和扶持。二是提高大型骨干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引导重点企业建立持续创新机制,积极向高新技术产业转型;以资本为纽带,加强产学研联合,支持优势企业研发平台前移,加快掌握核心技术;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机制。三是发挥重点高校、科研机构的引领作用。整合资源,建设开放式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支持高校、中央驻豫和省重点科研院所提高创新能力,会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发挥好技术辐射带动作用;发展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中介机构,完善创新环境。四是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融资支持。优化财政科技支出结构,提高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投入;引导政府投资主体逐步退出一些现有的投资领域,转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健全资本市场,引导企业通过股票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发挥政府创业投资企业的引导作用,提高创业投资效率。五是引导各地改进招商方式,依托优质资产和重大项目,推动重点企业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合资合作;运用土地、政府补贴等手段,吸引高新技术项目向规划的产业带聚集,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六是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建立开放的人才流动机制,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熟悉市场,具有较强集成创新和管理能力的人才队伍;鼓励企业实行股权和期权的薪酬管理模式,对在技术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重奖。七是明确责任,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标的考核,提高各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紧迫感。将国有大中型企业研发投入纳入企业领导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督促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带动自主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