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处室(局)、委属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豫发改人事[2009]2002号《关于做好2009年度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的原则,对处级及以下干部和委属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考核,与人事部门的考核同步进行。现就2009年度考核工作中述职述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述廉内容
1、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2、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省委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情况、廉政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
3、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1)住房及乘坐公务用车情况;
(2)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及处理情况;
(3)以赌博名义收钱敛财情况;
(4)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业、因私出国(境)、到国外定居等情况;
(5)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情况;
(6)违反规定相互请托,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情况;
(7)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及纠正情况;
(8)年内个人出国(境)情况。包括:出国理由、报批情况、所到国别、费用情况;
(9)年内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
(10)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二、考核工作要求
1、被考核对象要对照述廉内容逐一说明。
2、机关处级干部及委属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向分管主任述职述廉,其他人员向各处室各单位主要领导述职述廉。
3、年度考核登记表中要认真填写述廉情况。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述职述廉 年度考核 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