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各处(室、局)、委直属及代管单位:
按照省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全面开展以“树立优良作风,构建和谐中原”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将《河南省发展改革系统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河南省发展改革系统
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政风和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努力构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按照省纠风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全面开展以“树立优良作风,构建和谐中原”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切入点,以加强发展改革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作支撑,以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巩固评议成果,进一步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构建和谐中原、加快实现中原崛起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和重点
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指导意见》的要求,省纠风办确定我委为今年的省直参评部门,并负责组织全省发展改革系统的评议工作。结合发展改革系统的实际,确定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作为今年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按照省纠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9年河南省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评议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豫纠组[2009]12号)》和《〈关于报送政风行风评议重点处室(岗位)的通知〉(豫政纠办[2009]24号)》要求,经研究,确定省物价检查所作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今年参加基层站所考核的评议对象,具体考核标准、实施方案由省物价检查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对全省基层检查所的考核评议工作;确定省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省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作为重点评议处室。
省物价检查所要按照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基层物价检查所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和评选考核办法,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于6月18日前报委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评议处室经济运行调节局、省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于6月18日前将处室职责范围、服务对象类别及目录、评议工作方案报委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议内容
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内容为:1、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2、办事公开情况; 3、为群众做好事实事情况;4、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5、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 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评议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评议,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分为:
(一)准备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
1、动员部署。按照全省评议工作的统一部署,成立省发展改革委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省发展改革系统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安排部署系统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张维宁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廷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学斌为副组长,监察室、办公室、价调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法规处、经济运行调节局、省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等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察室,仲纪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2、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省发改委设立评议意见箱和评议电话(69691212、69691429),并设立评议电子信箱(hnfgwjc@sina.com),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布服务承诺。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也要设立评议意见箱和评议电话。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展改革系统在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采取设立价格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板面巡回展览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价格法规和政策,解答群众的咨询,让广大消费者了解调价因素,理解价格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
(二)实施阶段(6月20日至10月31日)
1、测评。按照全省统一问卷样式认真组织参加问卷测评,确保100%的问卷回收率。
2、评议。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参加重点评议的基层站所和重点处室要对照评议内容和问卷测评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尤其要抓好具有一定审批权和执法职能的重要岗位和单位的自查自纠和评议活动。
3、整改。对问卷调查反馈的意见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对历年来群众反复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进行重点整改,从体制机制方面入手,进行深度整改,通过完善制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实施责任追究。
各单位、各部门和重点评议处室于10月25日前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开展情况、反馈问题整改结果、评议工作宣传报道情况、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和评议工作总结报委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
根据全省政风行风评议结果,对于群众满意度高、综合考评成绩优良的单位和处室给予表扬;对群众满意度低、综合考核成绩差的单位和处室给予通报批评,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直至追究其领导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重要性,实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负责制。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评议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为加强对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督导,委领导小组将选择重点市、县调查研究,听取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整改反馈意见中存在的问题。
(二)积极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以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进便民服务、简化手续,解决群众办事难为目标,针对具体问题,特别是在涉农、涉企收费、公路“三乱”、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教育、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领域收费等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同时,要办好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确定的各项实事。对由发展改革系统牵头或配合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的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采取得力措施,逐项落到实处,明确时限,扎扎实实地做出成效,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评议带来的实惠。
(三)深化改革,完善规程,转变职能和作风。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和许可工作机制,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公示制度、公开招投标制度和稽察制度,防止在立项、投资、招投标等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要下大力气,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继续实行“首问负责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在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推行导办服务、限时服务、预约服务、承诺服务。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结合发展改革系统的实际和各自的业务工作抓好各项纠风专项治理,认真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实绩,树立良好形象,提高满意度。
(四)严明纪律,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在评议工作中,要严格遵守被评单位工作纪律:严禁向评议代表或评议工作人员请客送礼,安排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手段扰乱评议工作;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严禁对批评、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抄送: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省直工委。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