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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   发布时间:2008-08-15       
 
 

各省辖市及巩义、永城、项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省地方铁路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5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省地方铁路近几年来受燃油涨价影响较大,铁路货物运输积累的价格矛盾较多。为了合理补偿燃油价格调整增加的成本支出,适当调整地方铁路货物运价。漯(河)-阜(阳)铁路河南段、汤(阴)-台(前)铁路、新(郑)-密(新密)铁路货物运价在省发改委核定的现行运价基础上每吨公里提高0.013元。窄轨铁路货物运价提价幅度比照准轨铁路执行。

取消漯阜铁路河南段货物运价对周口市沿线企业下浮10%的优惠。

地方铁路货物运输价格调整自2008年7月10日起执行。

 

 

 

 

              二○○八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铁路  价格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郑州铁路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7月10发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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