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政府、发展改革委、大项目办(重点办),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驻豫有关金融单位,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各有关方面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全力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取得可喜成绩。1-11月在建123个项目完成投资537.7亿元,占年目标的97.8%,一大批项目建成投用或开工建设,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做好全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总结和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7年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总结
年度工作总结既是全年考评的重要依据,也是明年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参考材料。各方面要引起足够重视,把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成功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全面地总结好。
(一)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
各省辖市政府和年初向省政府递交目标责任书的省有关单位,要突出总结好:①所辖省重点项目年度投资目标和工程形象进度目标完成情况;②领导重视程度,特别是市、厅级领导包干或联系重点项目情况,现场督导、听取汇报和召开各种会议情况(具体到时间和次数);③重点项目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成立了哪些组织协调指导机构,建立并落实了哪些工作制度;④措施和经验,在资金、进度、质量、安全、招投标监管方面,在环境保障、协调服务、组织管理、各种关系处理等方面,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积累了哪些成功经验。⑤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与建议。重点项目单位还要总结:施工组织、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方面,促进节能、环保以及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推广应用方面,搞好与地方关系方面的情况。有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或协调服务职能的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金融单位,重点总结支持省重点项目建设的主要措施及效果。
(二)要求
1、各省辖市政府、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驻豫有关金融单位各重点项目单位必须按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年度工作总结材料。总结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特点,尽量多列举典型事例和典型数字,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材料最后要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询问有关情况。
2、各有关单位(不含重点项目单位)按规定格式和内容,认真填报《2007年省重点项目建设有关情况调查表》(附件一)。
3、各单位总结材料和调查表均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大项目办,电子信箱:hnsdxmb@126.com,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29日下午5:00整。各市政府大项目办、省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督促所辖项目年度工作总结的报送。
二、关于2007年省重点项目目标责任年终考评
年终考评工作定于2007年12月25-29日进行。考评组分组情况见附件三。具体考评方式方法按《河南省重点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办法》(见附件二)进行。各省辖市政府、省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考评办法的规定,在2007年12月29日下午5:00前,完成对项目业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的考评工作,并以正式文件将考评结果报省大项目办(郑州市农业东路41号投资大厦1202室)。
此文可在省重大项目建设网站(www.hndxm.cn)上下载。
联系人:周晓辉 史磊
电 话:0371-69691222 69691202
附件:一、2007年省重点项目建设有关情况调查表
二、河南省重点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办法
三、省大项目办年终考评分组表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一:
2007年省重点项目建设有关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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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辖市和向省政府递交目标责任书的省有关单位填报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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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年市、厅级领导干部现场督导重点项目建设(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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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年市、厅级领导干部听取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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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年组织召开工作会、办公会、协调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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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年项目管理工作人员现场督查协调(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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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年出现阻工闹事、强装强卸、以地霸标等外部环境问题( )次,已协调解决(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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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全年出现乱收费、乱检查、乱评比、乱摊派( )次,被制止(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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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全年负责组织或备案招投标项目( )个,涉及资金( )万元,节约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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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全年共组织稽察项目( )个,涉及资金( )万元,查出违规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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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全年向省大项目办报送各种要报、简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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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全年出台各种文件(通知、意见、办法)(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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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所辖项目共( )个,年度投资目标( )万元,全年实际完成投资( )万元,占年目标的( )%;单个项目实际未完成投资目标的( )个,占项目总数的( )%;单个项目形象进度实际未完成目标的( )个,占项目总数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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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项目建设手续审批职能的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填报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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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年共为( )个省重点项目办理手续审批,配合业主到国家做工作(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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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安机关全年共对( )个省重点项目出警(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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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单位填报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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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向省重点项目实际贷款余额( )万元,同比增长( )%。 |
填表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二:
河南省重点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办法
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关于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部署,全面了解掌握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落实省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若干问题的通知》(豫政办〔2003〕3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点面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和范围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重点项目的业主及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凡列入当年省重点项目名单的项目,除预备项目和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年度目标难以实现的项目外,均在考评范围。
二、考评组织形式
考评工作由省政府大型项目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大项目办)统一组织。采取月度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目标定量考核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年终集中考评,省大项目办抽调部分专家组成若干个考评组分赴各省辖市,召开由省重点项目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考评工作会,听取各市项目建设情况总体汇报,就外部环境、协调服务等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会后有重点地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同时,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要求及时向省大项目办提交年度工作总结书面材料。整个考评情况由省大项目办进行汇总和综合平衡,报经省政府同意后,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三、考评内容、标准和方法
(一)对各省辖市的考评
采取百分制计分法,按得分高低排序。
1、投资目标完成情况占15分
(1)总体完成情况占10分。总体完成目标100%及以上的得10分,完成90%以上不足100%的得8分,完成80%-90%的得6分,完成80%以下的得4分。节约投资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的项目按完成目标100%计。预备项目完成的投资可计入总体完成投资。
(2)单个项目完成情况占5分。所有项目均完成目标的得5分,未完成个数占本市项目总数10%及以内的得3分,占本市项目总数10%以上的得1分。节约投资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的项目按完成目标计。
2、形象进度目标完成情况15分
只考核单个项目完成情况。所有项目均完成目标的得15分,未完成个数占本市项目总数10%及以内的得12分,超过10%不足20%的得9分,超过20%不足30%的得6分,超过30%的得3分。当年计划开工竣工项目按计划实现了开工竣工目标,续建项目年终重大节点全部实现,即视为完成目标。
3、外部建设环境和协调服务情况30分,以问卷调查(见附件一)和省大项目办平时掌握情况为据。
(1)市领导重视程度5分。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组织机构健全得1分,实行市领导分包联系服务项目制度得1分,市主要领导经常现场督查健全、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汇报2分,召开各类重点项目建设会6次以上1分。
(2)制度建设情况2分。制度健全完善、措施得力得2分。情况一般得1分。
(3)外部环境问题的协调服务情况20分。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协调解决及时的不扣分。协调解决不及时,出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重大问题久拖不决影响工期一个月以上的,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4)廉政建设情况3分。各级领导干部和直接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暗箱操作项目招投标、指定或强行推荐施工队伍与建筑材料、利用职权进行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出现一次扣3分。
4、信息报送情况10分
(1)信息月报表报送情况5分。辖区内项目单位报表填报不及时,一次扣1分;内容不合要求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动态信息报送情况5分。年内报送反映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等方面简报类信息25份以上得5分,20-24份得4分,15-19份得3分,10-14份得2分,低于10份不得分。
5、督办通报情况20分
市政府被督办一次扣1分,被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黄牌警告一次扣5分。所辖县(市、区)和主管项目被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黄牌警告一次扣2分。市政府被通报表扬一次加3分,所辖县(市、区)或主管项目被表扬一次加1分。扣分与加分相抵,最高不得超过20分。
6、月度考核情况10分
每进入一次全省前6名即得1分,最高累计10分。主要考核3项内容:一是当月项目总体投资是否按节点(每月完成8.3%)进行;二是计划当月开工竣工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工或竣工;三是当月重大事项完成情况,包括:督查通报问题整改情况、参加会议情况、除信息月报表和动态信息以外的材料报送情况等。
(二)对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的考评
1、对向省政府递交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单位的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考评。根据所辖项目总体投资目标完成情况和单个项目形象进度完成情况综合排序。
总体投资目标完成情况占70分。完成100%及以上的得70分,每低10%扣10分。节约投资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的项目按完成目标100%计。预备项目完成的投资可计入总体完成投资。
单个项目形象进度完成情况占30分。全部完成目标的得30分,未完成个数占所辖项目总数10%及以内的得25分,占10%-30%的得20分,超过30%的得10分。当年计划开工竣工项目按计划实现开工竣工目标,续建项目年终重大节点全部完成,即视为完成目标。
2、对有项目服务职能的单位的考评:根据对项目行政审批情况和配合、协调、服务项目建设等情况的问卷调查(见附表二)结果,结合省大项目办平时掌握情况,分好、中、差三个层次。
(三)对业主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考评
由省大项目办委托各省辖市和直省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组织进行。每个省辖市和当年向省政府递交目标责任书的省有关单位,分别评选推荐优秀项目业主单位1-5名、施工单位1-3名、设计与监理单位各1-2名,差的各1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大项目办,同时附典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优秀业主、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的基本标准:所承建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无伤亡安全责任事故;工程进度重大节点均按计划实现,当年开工竣工项目按计划开工竣工,年度投资目标圆满完成,已建成项目运行良好;建设资金到位及时、管理规范,无随意超概和拖欠工程款、工人工资现象;在项目建设中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无违法违纪现象;严格履行合同,诚实守信,无违约现象;与当地群众关系融洽,较好地维护群众利益。
四、考评时间
年终考评原则上在每年12月底或次年元月初组织进行,必要时在6月底或7月初组织进行中期考评。月度考核每月底进行。
此办法由省大项目办负责解释。
附件:1、省辖市重点项目建设服务情况评价表
2、行业部门重点项目建设服务情况评价表
附件二(1):
省辖市重点项目建设服务情况评价表
(此表由重点项目业主单位填写)
项目所在省辖市: 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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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项目名称 |
好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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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在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
健全且组织有力
( ) |
健全但不得力
( ) |
不健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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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在市是否实行了市领导分包联系服务项目制度? |
实行且组织有力
( ) |
有但不常联系
( ) |
未实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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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在市主要领导是否现场督查过你项目? |
多次
( ) |
到过一次
( ) |
从未来过
( ) |
|
4、所在市分管市领导是否定期听取你项目汇报? |
多次
( ) |
听过一次
( ) |
从不
( ) |
|
5、所在市是否经常召开各类重点项目建设会? |
多次
( ) |
开过一次
( ) |
从不
( ) |
|
6、所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措施是否得力? |
完善得力
( ) |
有但感觉一般
( ) |
没有制度措施
( ) |
|
7、所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直接管理人员在你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项目招投标、指定或强行推荐施工队伍或建筑材料、利用职权进行商业贿赂等行为? |
没有
( ) |
|
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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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外部环境问题及协调服务情况 |
你项目全年向所在市政府申请协调的外部环境问题(如阻工、四乱等)共多少项? |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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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及时解决的有多少项? |
( )项 |
|
未能得到解决的有多少项? |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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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问题久拖未决(影响工期一月以上)的有多少项? |
( )项 |
前7项,请在对应括号内划“√”。第8项,请在对应括号内填数字。
附件二(2):
行业部门重点项目建设服务情况评价表
(此表由各市大项目办和重点项目业主单位填写)
项目所在省辖市: 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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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部门 |
行政审批 |
配合、协调、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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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中 |
差 |
好 |
中 |
差 |
|
铁 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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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
|
|
|
|
|
|
|
广播电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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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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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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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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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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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 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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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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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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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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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 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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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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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