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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城市群发展动态(2006年第8期)
【字体: 】   发布时间:2008-02-26       
 

  中原城市群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9月5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原城市群建设发展

  给予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

去年以来,中原城市群的发展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和周边省份的广泛关注。为加快推动中原城市群的建设发展,2006年全国“两会”期间,我省12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将中原城市群纳入全国区域发展规划的建议”(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511号建议)。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致函(发改建议[2006]355号)我省代表,对中原城市群的建设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现将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目前各方面比较认同的“中原城市群”是指以河南郑州为中心,包括洛阳、开封、新乡、焦作、许昌、平顶山、漯河、济源共9个市的区域范围。由于地理位置的行政隶属关系,这9个城市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经济联系较为紧密的城市群。加快中原城市群发展,对于构筑河南省乃至中部地区具有较强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的核心增长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年来,中原城市群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2005年主要经济指标位居中部地区其他城市群(带)首位,生产总值达5914.82亿元,分别是武汉城市圈的1.38倍、长株潭城市群的2.45倍和皖江城市带的1.90倍。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36.09亿元,分别是武汉城市圈的1.50倍、长株潭城市群的2.38倍和皖江城市带的1.89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20.55亿元,分别是武汉城市圈的1.53倍、长株潭城市群的2.15倍和皖江城市带的1.69倍。中原城市群不仅是中部经济发展的重点地区,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也同样占有重要的地位。

  河南省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快中原城市群的发展。近期组织完成了《中原城市群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规划了“十一五”期间中原城市群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明确了中原城市群的发展定位、发展重点和具体措施,提出了各城市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等。同时,还开展了推进中原城市群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如:建立了中原城市群的协调发展机制;完成了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区域内交通、物流、生态和城市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郑汴一体化建设,实现郑州和开封的对接;加大区域内产业的整合力度,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等等。

  为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提出了要以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为重点,形成支撑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城市群,带动周边地区发展,支持城市间及周边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形成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这明确了国家将对包括中原城市群在内的中部各城市群(带)的发展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关于您们提出将中原城市群纳入全国区域发展规划的问题。为了解决我国大都市圈发展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矛盾,探索新时期我国区域规划工作的经验,作为全国区域规划工作的试点,2004年我委启动了京津冀都市圈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目前,以上两个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今年年内完成。当前,虽然中原城市群与周边河北、山东和山西的部分地区(城市)与其确有一定的经济联系,但并不是十分紧密。今后,随着各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原城市群与周边地区的联系将会更加紧密,并逐步形成范围更大的城市群。我们将继续关注中原城市群的发展,并将在充分总结京津冀都市圈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国重点城市群(带)发展布局问题进行统筹研究。

  我们相信,随着国家支持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逐步到位和《中原城市群总体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中原城市群将会进一步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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