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河南农业大学鸡公山农科教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社会〔2019〕469号 主办单位:社会发展处
索引号:10010-0100-2019-00003 制发日期:2019年07月25日
关于河南农业大学鸡公山农科教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社会〔2019〕4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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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河南农业大学鸡公山农科教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河南农业大学:
省教育厅《关于河南农业大学新建鸡公山农科教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的意见》(教发规〔2019〕43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为加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同意河南农业大学新建鸡公山农科教人才培养基地工程(2019-411551-83-02-032959)。
项目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李家寨镇。
三、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结合你校实际,鸡公山农科教人才培养基地总建筑面积12575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楼5625平方米,学生及教师宿舍5250平方米,食堂及后勤楼1580平方米,设备房100平方米,门卫房2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基础设施。
四、工程总投资估算7238万元。
五、招标方案:依法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省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11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2〕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信鸡规选〔2017〕1002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9年7月25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河南农业大学鸡公山农科教人才培养基地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投资 估算 (万元)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 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62.28 | |||||
设 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5233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95 | |||||
设 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484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 他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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